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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民革中央和市委思想宣传工作精神及决定,负责全市党员思想教育和政治宣传。

  2、围绕市委各阶段中心工作、市委重要会议、重要决定和重大活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

  3、承担市委中心组及市委机关学习的各项事务。

  4、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推进宣传队伍建设。

  5、负责《上海民革》编辑及市委网站管理工作。

  6、负责《团结报》上海记者站工作。

  7、负责整理、编辑、出版民革文史资料,组织对有关民革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的纪念、宣传活动。

  8、承担孙中山思想、统战理论和参政党理论的学术研究工作,负责市委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工作。

  9、起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领导讲话稿。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1-6267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