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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看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发展的前景

  一、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多党合作制度关系的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是2005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提出来的,至今只有一年时间。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概括来说,我国现阶段的政党制度就是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发展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构建和谐社会是紧密相关的。和谐社会必然要达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政治文明达到较高水平、法治社会基本形成等若干个子目标。在高度的政治文明这个子目标中,政党制度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05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典礼上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1]《决定》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意见》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从以上领导人的讲话和重要文件我们可以认识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而多党合作制度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二者相连接的就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如果行之有效的多党合作制度不能得到更好的坚持和发展,那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不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不可能构建成功。反之,如果和谐社会建设的其它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进步,那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会大大受之推进和提高,多党合作制度也就有了进一步发展和优化的空间。总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多党合作制度是不可分割、相互关联的关系。

  二、对中共与民主党派合作关系的认识

  中共与民主党派合作关系的发展,建立在政党合作的基础之上。目前政党合作的现实基础是:政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历史任务的完成要求代表不同阶级(或者阶层)的政党之间实现结盟。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就是在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实现的。其中有一个民主党派接受中共的政治理论的过程。比如,民盟于1947年被国民党解散,这时民盟终于认识到仅在新三民主义立场上以第三者的姿态与中共合作是不够的,开始赞同新民主主义。建国后,形势的发展、新的历史任务的出现使民盟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在建国初期,一部分民盟领导人曾有自行解散的想法,周恩来指出:(民盟解散)人民不能理解,帝国主义者也会说:你看!共产党把各民主党派都搞光了。所以今天不能取消党派。所以说,一个政党的产生和解散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当时“形势的需要”。
  1950年4月,毛泽东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说“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指出:“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至于各民主党派是否能够长期存在下去,不是单由共产党一方面的愿望作决定,还要看各民主党派自己的表现,要看它们是否取得人民的信任”、“我们希望各民主党派都能注意思想改造”。
  实际上,经过1957年反右派运动之后,多党合作就不再存在。直到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才重新确立。
  重温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初创时期的历史,我们可以认识到,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紧紧围绕当前的政治形势和面临的历史任务来观察和研究问题。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是: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正像《意见》指出的,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把民主党派所要承担的历史责任、历史任务讲清楚了,把他们与和谐社会的关系讲清楚了。剩下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如何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另一个是各民主党派如何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任务。

  三、当前各民主党派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具体任务

  首先,从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背景和重大意义来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由于社会法制不健全、社会公正缺失、分配不公、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等原因,我国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已经非常大,并且仍然呈现进一步拉大的趋势。这已经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遇到的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
  民主党派的性质比较特别。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民主党派原来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人们,绝大多数已成为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和社会主义劳动者,还有一部分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同时还有一大批新中国培养起来的知识分子参加了民主党派。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明确指出:我国的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阐明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基本性质。民主党派在其性质的基础上,对自身有了一个正确的定位。八个民主党派都有明确、具体的纲领;都有定型的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系统;都有一定数量的成员和各级领导人;都有约束成员行为规范的纪律;都通过其组织和成员的各种活动,以实现自己的政纲。更重要的是,民主党派都有自己的界别,也就是他们各自联系着一部分阶层、群体。如民革是一个与国民党具有特殊历史关系的党,民盟主要是由从事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民建主要是由经济界人士、非公有制工商企业家和与他们有联系的知识分子、专家学者组成;农工民主党主要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九三学社主要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等。
  这些不同的阶层、群体会受到相对应的民主党派政策的影响,各民主党派中央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可以引导这些阶层、群体有一个较良好的价值取向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意识。1949年12月周恩来在民盟四中全会扩大会议上指出:“一个政党总是有阶级性的。但是认为一个政党只能由单一的阶级成分所组成,这在中国是不够的。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是多阶级的社会。我们打倒了三大敌人,实行四个阶级联盟,这些阶级之间虽然有矛盾,有斗争,但还是能够合作。我们必须照顾各个阶级的利益,争取绝大多数人,共同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周恩来在1953年又指出,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作用: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里,需要各民主党派把各种分子团结起来,不断地教育他们,改造他们,使他们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去。
  从发挥政党功能的角度看,各民主党派认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各类组织活动接触社会的方方面面,完全可以对和谐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比如,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猛,民建的力量也增长很快,一些企业家、经济学家加入了民建。他们有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支配力,通过参加民建的组织活动,接触和认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会对和谐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这一点不是理想化的,是可以做到的。建国前夕,民建的副主委章乃器指出“在目前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积累自己的资本,而同时准备在将来条件成熟的一天消灭自己的阶级……当消灭自己阶级的时候,每个人会更愉快的生活着,事业会更光荣的为人民服务。”(《人民日报》1949年9月24日)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公开提出消灭自己阶级的主张。又例如民盟。民盟的成员有很多是革命职员,也有来自封建阶级的,来自资产阶级的,而大量的是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因此,民盟这个集团天生就是联合性的,它应该是以知识分子为中心的走向进步的联合性的政党。小资产阶级思想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但在民盟内部简单地反对个人主义是不妥当的。我们的任务,是要经过耐心的指导、教育,把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者逐步锻炼成为集体主义者”。又例如民革,在海峡两岸关系出现重大变化的今天,作为一个与台湾国民党具有特殊历史关系的政党,无论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体任务的承担方面,还是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承担起宣传中国共产党国家统一的主张,在对海外华侨、华人介绍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也不是理想化的,而是可以做到的。举这上述例子,是说明通过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可以使这些阶层、群体将自身的个体团体利益更好地与国家社会利益相协调,能够使他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至于各民主党派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具体任务,则要因党派而定,各有分工,各显特色,才能充分发挥多党资源的作用。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是政治合作,就是说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共同的利益和要求)作为前提。这个共同的政治基础是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从执政党角度看,加强执政党的能力建设和建立健全完善的政党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既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从民主党派的角度看,主要是参政议政功能的扩大,增加对社会和党派自身发展的贡献,体现民主党派也同样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价值观。
  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新的政治理念和方针政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等等。这些都是未来民主法治的发展所要遵循的,也是要民主党派和执政党一同去完成的。而政治文明能否得到持续的推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成功构建。

  
  [1]《人民日报》2005年2月20日。

  主要参考书目:

  1、萧超然主编:《中国政治发展与多党合作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关海庭主编:《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萧超然、晓韦主编:《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论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关世雄主编:《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

  5、郑宪著:《中国民主党派建设理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版。

  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25个理论热点》,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周忠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