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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参政党

  从国际国内的形势来看,一方面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迅猛发展,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现象日益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我们民主党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按照《意见》的要求,建设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参政党已经是摆在我们民主党派面前的新任务。

  回顾历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民主党派曾经为了新中国的成立和人民的解放,与中国共产党并肩战斗,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同样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共三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并把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三大法宝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又非常重视民主党派的工作,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以来为民主党派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保证了民主党派相继完成新老交替,促进了民主党派年轻一代承上启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发扬民主党派自觉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好传统,使得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祖国的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今天,认真学习《意见》,深刻理解领会文件提出的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切实把我们民主党派的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已经成为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春节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向我们民主党派提出了五项要求,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这五项要求是我们贯彻落实《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方针。我们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参政党。

  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参政党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

  学习《意见》,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多党合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表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促进政治活动健康、稳妥、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集中体现我国现阶段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这个制度的框架下,民主党派作为一个参政党,它的性质已经十分明确。它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样的定位为民主党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作用,开展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奠定了政治基础。

  《意见》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并指出,民主党派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政治准则表明民主党派参政是有规范、负责任的政治行为;民主党派在代表和表达所联系群众利益时要从全局出发,引导成员和其所联系群众自觉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民主党派要广泛动员其成员立足本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要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通过提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实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参政党的政治准则。

  《意见》提出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深刻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任务。参政党在参与政治协商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这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背景下提出的参政党的工作方向,这个发展既要考虑参政党的自身发展,也要考虑多党合作事业和统一战线的发展,它从制度层面上肯定了民主党派的历史地位,保证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地位。

  二、发挥民主党派参政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参政党发挥参政作用的重要工作。除了参政党成员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作贡献外,很重要一点,就是参加政治协商。《意见》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首次明确“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提出政治协商包括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两种基本方式,并对协商的准备、过程、反馈三阶段提出了明确要求。还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的若干理论和政策,指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并对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意见》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作了具体规定,并强调要切实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还进一步提出要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强调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并明确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政策,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这些措施对于发挥民主党派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特殊意义。

  《意见》颁布以来,民主党派中许多优秀分子被推荐为政府工作人员,有的还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而更多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的还成为中共机关、政府机关的党风监督员、检查员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政党制度的特色。这种政党制度也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提供了舞台和机会。应该看到,参政党自身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特点,代表着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具有反映其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的责任。特别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当前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这些变化使得民主党派在认同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前提下,他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必然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因此民主党派成员必须学会在代表和反映其成员以及所联系群众利益、愿望和要求,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更要学会从全局出发看问题,维护人民的总体利益,讲究个别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多年来老一代民主党派成员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一代民主党派一定要发扬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把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上来,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多作贡献。胡锦涛同志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随着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加速,随着我国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我们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对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必须认真把握的新趋势新特点”。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精辟论述就在提醒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应该指出民主党派在这方面是大有可为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特点、发挥优势,努力促进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团结和合作,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为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体现民主党派的价值。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建设高水平的参政党

  学习《意见》,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进入新时期以后,民主党派的地位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日趋提高,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如何顺应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提高履行参政职能水平的任务已经摆在民主党派面前。《意见》强调,民主党派要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从思想上看,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同时也反映了民主党派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此在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中贯彻执政党的基本路线,不仅是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共产党团结合作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民主党派自身根本利益所在。在本届民主党派的换届过程中,民主党派自觉地结合中国共产党十六大精神,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写入各自的党章;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路线都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根本要求。这些思想上的认同,表明民主党派的自觉和进步。但是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社会利益格局急剧变化的过程中,不同社会群体和利益阶层的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意识在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热情不断高涨,这样就增加了营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任务的艰巨性。民主党派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恰如其分地把其成员和联系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诉求吸纳和整合到现有的政治体制中,使它们通过体制内的渠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构架下,实现其合理的政治诉求,促进社会有序发展是一件十分重要却又前无古人的工作。在这方面,民主党派有许多事情可做,但是要把这些事情做好,需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高超的协调技术,更需要有坚定的政治意识,应该说,民主党派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刚刚开始,还有许多新东西要学习。我们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全可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全可以满足社会新阶层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能够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变化中的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的利益和要求。因此,民主党派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参政能力,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民主党派在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建设经验的同时,分别结合各自党派的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党建经验,在民主党派发展的进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和参政党的要求相比,随意性还较强,制度缺失现象还十分严重,有些好的做法也不能持之以恒,坚持下来。特别是,民主党派的组织又具有跨行业、跨地区、社会性较强的特征,对开展活动带来许多不便。因此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在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中,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新成员培训制度、后备干部培养和考察制度等政党发展必须的制度,为党派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供切实的制度保证。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民主党派中老一代的领导人已经或者正在退出历史舞台,如何把老一辈民主党派领导人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继承并发扬光大是一件十分重要并且有意义的工作;而在民主党派的新成员中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强化参政党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参政党建设能力、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也是一项迫切而艰巨的工作。《意见》在这些方面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工作要求,需要民主党派根据自身发展的态势逐步落实到自身建设中。

  值得指出的是,《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明确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并对改进领导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民主党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性,认识保持和把握参政党的大方向都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意见》的颁布预示着民主党派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已经到来,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信任,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民主党派一定能乘势而上,不断学习,坚持改革,努力奉献,以不辜负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对民主党派的厚望。

作者:芮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