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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 目标与途径

  一、“公平”、“公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图景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段论述至少描绘了两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图景。
  (一)和谐社会的形态图景:“公平”。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相对富裕的社会,同时要能够保证基本的公平和正义,能够使人们普遍分享发展的成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特征就是“公平”。“公平”是人类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普遍性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而公平首先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公平性上,也就是体现在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性上,体现在发展的终极结果即利益分配的科学合理性上——利益必须惠及到中国的绝大多数人身上,而不是仅仅惠及到少数人身上;特别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和谐社会的精神图景:“公正”。和谐社会不仅是指利益层面的和谐,也包括价值层面的和谐。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必须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凝聚人心和面向未来的、共同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社会,是一个非排他性的生活世界,所有成员的身份是平等的,彼此之间以一种理性和宽容的态度商谈、交流与沟通,以此来建构一种公正、平等的人际关系与社会秩序。
  改革开放以后,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社会发展的多元格局成为客观现实,各种社会力量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大前提下,思想认同和价值取向不可能千篇一律的统一。执政党的任务不在于消灭价值取向的差异,而在于以马克思主义作为主流价值取向引导、容纳那些进取向上和健康有益的价值取向,制止那些邪教迷信、消沉腐朽和有害社会的价值取向。

  二、“民主”、“诉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发扬民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盘活民主政治体系框架中的各种要素,健全和畅通广大人民利益诉求的渠道。和谐社会必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充分表达的社会。人民群众自身的生活满足产生利益诉求,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也产生利益诉求。有没有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和畅通的意见表达渠道,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两方面阐述了这个问题。一方面强调公民个体层面要“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另一方面更强调政府要建设利益观念导向机制、利益观念表达与综合机制、利益流向确定机制、利益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利益冲突调解机制等利益整合机制。
  (一)构建新的利益整合机制。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当今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情形下,党就必须重新架构社会整合机制,以找到各阶级阶层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上的共同取向与共同点,通过党的政策导向作用,协调好利益主体多元化与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利益格局多样化与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调节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支持和帮助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努力实现社会公平;通过表达和综合、协调社会中多元的、多层次的利益来整合社会力量、凝聚整个社会,以营造一个和谐的局面,求得社会的进步。
  (二)构建新的联系人民群众机制。我国现行的主要利益表达渠道是党政机关。在社会结构多元的情况下,单一的组织不可能把所有人的利益都表达出来,为了决策的正确,应该广泛征询各个方面的意见。包括建立多渠道协调、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以制度化手段维护社会公正等多种形式。近年来,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不断创新,意见表达渠道大幅度拓宽。听政制的推广、媒体作用的发挥、政府网站的开通,都对完善利益诉求机制,畅通意见表达渠道起到了重大作用。

  三、多党合作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

  多党合作制度建构了和而不同、资源兼容的政治资源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证;规定了党和国家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
  (一)中国政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共执政党的新理念。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主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政党是利益整合的工具,利益表达和整合是政党的基本功能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执政党建立健全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公正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协商和对话机制,引导各个社会利益群体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作为参政党,也以推动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为人民群众提供政治参与机会,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提高公民的现代民主价值观念。我国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其制度设计本身具有强大的利益整合功能。
  (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具有“和谐”的要义。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个特点体现了核心一元性和结构多元性的统一,能够保证它一方面不断扩大政治参与以实行现代化对于强化政治结构的要求,充分考虑并保证各阶层、各群体和各政党的利益诉求和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另一方面又能有效地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核心地位、政治威望和对国家的有效治理,从而使得政党制度产生了较强的向心力和聚合力,形成统一的意志,既避免了多党制各政党政治主张差异可能造成的政治不稳定,又避免了一党制无视社会多元化利益需求,脱离社会现实的弊端,实现了政策选择的互动优势,使国家各项公共政策的输出更能反映社会的要求,也使得政党制度所依存的政治体系本身更具实践性和科学性。
  (三)中国政党具有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政党政治是在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上展开的。在国家层面,执政党依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提出有关社会发展总方向或基本的政策主张,确保政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目标下巩固与发展;在社会层面,政党可以集聚和表达民众利益,处理好各种政治关系,争取各方面利益的满足和政局稳定。
  各民主党派通过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社会的和谐。
  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思想,并将这一思想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由于我国的法治进程是在执政党的主导下推进的。执政党的推进保持了这种进程的秩序和渐进,同时这种进程的发展也深深依赖于政治体制特别是政党体制的发展。在我国传统法治资源匮乏、民众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下,执政党的推动是其必然的选择。这种选择无形中又深深打上了执政党的印记。他们在推进法治进程中很自然地强调对自身利益和权力行使有利的因素,而极力规避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在我国社会多元化的态势下,权力、资源和知识对法律和制度的影响日趋明显,很多法律和制度也在平等的外表下向强势群体倾斜,普通民众在法治话语中陷入被动和无助。在强调法制权威的时候,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权利往往在法制的刚性中被体面地剥夺。因此,需要在政治体制层面更多地体现政治参与,尤其需要超然于权力之外的民主党派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挥民主党派的职能,去克服这些弊端。民主党派被赋予了监督“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等职能。这就从制度上提供了民主党派监督执政者依法办事的依据,将权力和权力行使者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民主党派自身地位的超然性,党派组织的目标和责任促使民主党派以其参政党的地位,发挥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发挥高层次参与政治的便利,以及其监督的权威和效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有益的贡献。

作者:张志恩 )